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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足类似受虐
记者来到泉城路附近,在某宾馆开好了房间,随后用公话打通了“恋足俱乐部”的电话,表示需要“女王”上门服务,在得到对方“公司随后有工作人员可提供服务”的答复后,记者告诉了宾馆地址和房间号码。
“咚咚咚……”大约10多分钟后,房间响起了敲门声。记者起身开门,一名身材苗条、留披肩长发的年轻女子大方地走了进来,年龄看起来在20岁左右。
就在记者还未来得及开口询问称呼时,对方突然甩给记者一个耳光。虽然已从网上了解了相关的知识,明白这是“女王”的要求。但对方突如其来的表现还是吓了记者一跳,忙制止并要求“先谈好条件再动手”。
这名自称“小华”的工作人员环顾房间一周后,说房间隔音效果太差。她表示可以提供恋足、“女王”等多种服务,两个小时300元。
情急之下,记者托词刚开始恋足、经验少,不知道具体都有哪些服务内容。小华解释说,首先是舔、摸她的脚,然后是她穿上丝袜后舔、摸。“如果恋足者的抗打击能力还可以,还可以求‘女王’扇耳光,戴上手脚链‘遛狗’,用鞭子抽,在身上滴蜡烛油等”。她告诉记者,这都是基本的服务,“至于其他新鲜的服务,以后可以慢慢接触。”
说完这些,她便开始脱衣服,露出性感的黑色内衣,并从包里拿出脖圈、手镣、脚镣等器具让记者戴上,还拿出了鞭子。见此,记者连忙表示这种服务不太人道,是花钱买罪受。她当即指责道:“你不是一名真正的恋足者,不然怎能与‘女王’说话没大没小的?”
见记者坚持不要服务,最后她答应“先聊聊天再说”。聊天中她告诉记者,平时有专门找她做“女王”的恋足者,她现在一个月能大约赚到一万元左右。
此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小华一时间惊慌失措,慌忙穿戴衣服。来人正是与记者事先约好的解救人员。终于,记者结束了这次“危险”的采访。
专家分析 恋足与成长经历有关
通过与“轻揽丝袜”及工作人员小华的交流,记者发现,虽然大多恋足者自认为“并无大碍”,但都不敢告诉任何人,怕被人看成心理变态。他们自己也认为,这种爱好只能存活在“灰色地带”。
对此,山东大学一位研究心理学的教授表示,恋足是通过接触异性的脚、足来获得快感。当然,让其兴奋的参照物,既可以是具体的物品,如皮靴、鞋子、内衣裤、丝巾和毛制品等,也可以针对某种气味,如烟草和皮革味等,恋足行为属于恋物癖的一种。一般来讲,这种特殊心理的形成与个人性经历有关,多在一个人的青春期出现。一个人最初的兴奋可能与足、腿联系在一起,经过几次反复便形成了条件反射,最后造成了恋足。
同样,齐鲁医院一位心理专家也告诉记者,恋足现象的形成,大多是由于男子少儿时期对女孩子好奇时,由于特定环境的限制,不能或不敢与女孩正常交往,转而关注、迷恋女孩子平素裸露的、看得到的足部,从而形成恋足。
以上图文转自:http://forum.life.sina.com.cn/cgi-bin/view.cgi?gid=38&fid=4000&thread=80121&date=200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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