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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山东省住宅与房地产暨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树琪做了典型发言,介绍了我市在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推进住宅产业化和搞好物业管理方面的经验,使市民不但“住得上”,还能“住得好”、“住得和谐”。本次会议上,我市在住宅和房地产暨物业管理方面的做法频频作为例证或文件出现,“烟 台经验”在全省范围内得到推广。
刘树琪表示,经济适用房是现阶段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保证市民“住得上”的重要途径。我市规定,除黄金地段外,商品房开发项目要尽可能安排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房。2006年以来,先后确定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联动建设开发项目8个,规划建筑面积25万平米,目前第一批5个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年内将供应1200套经济适用房。
如何从“住得上”向“住得好”转变?刘树琪认为可以通过产业化手段,使新建住宅性能既适用、节能,又经济、环保。从2006年1月1日起,我市出台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对不落实意见书的项目,不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从2006年6月1日起,新建住宅小区全面执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在大力推广住宅装修一次到位的基础上,从2007年1月1日起,在市区新建低层、多层住宅全面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及成套技术。
在本次会议上,我市《关于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以文件形式在全省范围内转发。刘树琪介绍,我市通过建立社区物业管理体制、创新物业管理服务机制、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等措施抓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对整治后具备条件的小区,由业主委会选聘物管公司;对不具备条件的小区,由社区居委会牵头,建立群众性物业服务组织。目前,我市市区基础性物业管理面积已达543万平米,在96个住宅小区成立了业委会。记者 赵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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